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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苍溪县社保局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时限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望江社区
    2017-11-16 19:20:30    来源:苍溪纪实   转载

    苍溪县社保局

   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时限的通知


    一、个体参保人员请于20171229日前缴清当年度的养老及医疗保险,养老保险逾期不能补缴,医疗保险逾期缴费将影响待遇享受及承担滞纳金。

    二、已签订城乡居民医保(原新农合)代扣缴费协议的参保人员,要注意确保卡上余额充足,方可实现银行代扣缴费(协议档次为:一档180/人/年,二档240/人/年)。

    三、请各参保单位在20171220日前作好当年度的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等五大保险的结算申报及缴纳工作,逾期将影响年末社保清算及单位职工的社保待遇。

     

    苍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
    2017111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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