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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贫困户识别的过程中,有不少人天天往村委会跑,有因离婚变成“单亲家庭”申请的、有因孩子外出多年不回家提出要求进入建党立卡管理的、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、有因还房贷车贷经济负担过重要求党委政府和村委慎重考虑的……很多让人嗤之以鼻的理由。
有一户人,家庭户籍人口4个,夫妻双方都是55岁,身体状况均健康,女儿已婚出多年,儿子外出13年,从来不给家里寄钱。家庭安全住房面积120平米,耕牛两头,土地面积8亩,有农用车一台,水、电、路、讯全通,实施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,每年就近务工收入8000元以上,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,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统一核准的办法,此户夫妻双方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接近9000元。
根据此户的要求,村、乡、县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状况进行了三次核实,并结合现行扶贫标准,该农户不符合进入建档立卡管理,然而该农户以儿子“失踪”为由,要求进入扶贫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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