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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强化我县高、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,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、休息和考试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及县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,现就高、中考期间禁噪事项通告如下。
一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8日;中考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至6月15日;考点设在县城,考场安排在县城各中小学校。
二、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、休息环境,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,禁止广场舞、坝坝舞等活动。
三、考试期间,在城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,禁止全天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装修作业,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、歌舞文化娱乐。
四、在高、中考考试期间,县城区夜啤酒摊点、夜市、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;考生集中食宿点、考场和居民聚居区域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禁止施工;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;严禁一切噪声声源的排放。
五、高、中考期间如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噪音扰民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。
禁噪投诉热线:0839—5224555